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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体会过死亡的滋味,知道临死的时候人会有多害怕……无冤无仇的,她不想害了旁人。

很快,苏袅出钱请猎户除狼的消息就在平安巷传开了,苏袅一出门,就迎来交口称赞。

那些大妈太婆们拉着她的手、她的袖子,不住说她是好孩子,苏袅看着那些老人黑乎乎的手,强忍住了让她们起开的冲动。

这些太婆都不洗手的吗?指甲里是黑色的老天……别抓她袖子啊啊啊!!!

可与此同时,她还不得不挤出笑脸说着场面话。

“都是街坊邻里,这都是我应该做的,呵呵呵……”

好不容易逃回了家,苏袅立刻洗澡换衣裳,更是把手洗了好多遍。

陈砚在一旁将娇小姐强忍着嫌弃,努力挤出客套笑脸的样子看在眼里,莫名的,嘴角微微翘起……

组织打狼要在官府备案,第二日清晨,苏袅便带着立春与陈砚一同往县衙备案去了。

备案的过程很简单,毕竟有人自费打狼不需要县衙出钱出人,知县当然没有不准的道理。

苏袅自己跑这一趟也是为了逛街,等陈砚备案后她便悠悠然准备逛一圈再回去,却不想这一逛,居然遇到了她最不想遇到的人:叶琳琅。

原本是个寻常首饰摊子,苏袅看到了一个鸡血藤做的手镯。

材质粗糙但胜在古朴,倒是勉强能入她的眼,她便准备买了当个小玩意儿,可没想到,伸出去的手不够快,旁边一只手嗖得将手镯拿起。

“老板,我要这个。”

苏袅当即抬头:“这是我先瞧上的。”

话音未落,便看到对面一身软甲、墨发高束,英姿飒爽的叶琳琅。

叶琳琅看了眼对面娇小姐,啧了声:“谁先看上就是谁的?照你这么说,我方才在二楼吃酒时就已经瞧上这东西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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